一、什么是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这种现象是一种违法行为,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虽然这是非法的,但这种现象在当今社会仍大量存在。
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法相关司法解释对这方面的规范很少,仅简单的称其为非法行为不予保护,它忽略了这种现象在我国存在的现实性和一定的合理性,尤其对弱者的权利保护乏力,立法者并未完全将其纳入法律轨道,不能不说是我国现行婚姻制度的缺陷。
当今我国正准备出台新的民法典,婚姻法也将纳入其中,非法同居,现在应当称为——非婚同居,第二种是重婚同居,第一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第二是已婚领证有配偶跟异性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
非法同居包括三个维度:
1、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典型的同居关系。
2、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3、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二、非法同居在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在法律上非法同居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以下三种: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三、现在非法同居犯法吗
非法同居这种行为在我国是受到法律的禁止,严重者按重婚罪处罚。
1、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婚前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也没有规定说婚前同居是非法同居,非法同居只是误读。对于非法同居犯法吗?事实上,法律上也无明确规定。
2、法无明文禁止性规定的行为,即为合法行为。故所谓非法,应当是指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为,而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无婚姻关系者同居的规定,既然法无明文规定,何来非法?退一步而言,如果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未办结婚登记手续被认为非法同居,双方之间就无任何法律关系,当然也无婚姻关系,即使诉讼至法院,也只是解除非法同居关系而已,无婚可离。这种同居更准确的表述应当是非婚同居。这种行为并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3、我国目前在民法领域已经否认了“事实婚姻”。但是,刑法依然承认“事实婚姻”,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