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
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烟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范文内容有:双方同意解除婚烟关系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子女抚养费金额及方式、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经济帮助和赔偿、违约责任等。登记离婚时离婚协议才生效,若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但仍未离婚,则此时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子女抚养等法律性问题可作为婚内协议的合意约定。
离婚协议书是否公证是由登记离婚的双方根据自身的情况自主决定。登记离婚的双方所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只要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认可,它的法律效力就已经得到确认,将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
关于涉外离婚协议的认定:对于和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对于和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夫妻之间的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因此不能向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但是若就离婚协议的相关事由产生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确定离婚协议内相关的法律问题。